答案摘要:从业妇女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本人和单位仍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按规定享受的津贴及享受期限剔除计算。津贴计发标准不能直接替代个人缴费基数,也不代表积分已核定。
上海居住证积分;官方来源核验日期:2026-10-28。具体办理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领津贴不是暂停参保的理由
上海领生育津贴期间还要缴社保吗?对从业妇女,现行规定明确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仍应按规定缴费,不能因津贴到账就停缴。

《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医保规〔2026〕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它将从业妇女领取津贴期间的继续缴费义务,与下一年度个人基数的计算分别规定,处理工资、待遇和参保时要分开看。
职工可先向单位核对相应月份是否按规定参保,以及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部分怎样结算。不能把生育生活津贴已由基金支付,理解为单位这一阶段不再需要参保;同样不能因休假没有正常出勤,就自行把相关月份记为断缴。
下一年度计算同时处理金额和期间
上海生育津贴算下一年社保缴费工资吗?单位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把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期限一并剔除计算。

这里并非只从一年的收入中减去津贴金额,还要同时排除对应的享受期限。整理年度资料时,可将待遇所属起止期间、津贴金额、其余工资发放记录分别列明,再由单位按适用规则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
核对重点是待遇对应哪段时间,而不只是银行卡哪天收到钱。一次到账可能与对应享受期间并不相同;不宜把到账月份当作全部期间,也不宜只减金额后仍不加区分地按全年月份处理。具体申报数值应与单位原始工资及待遇记录对应。
不要把单位平均工资当成个人基数
上海产假期间社保基数能按津贴金额算吗?不能直接替换:从业妇女的津贴计发标准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同一口径。

通知规定,从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以生育或者流产当月所在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并有相应上下限;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另有加权计算规定。这回答的是津贴怎样计发,不是将个人缴费基数改成单位平均工资。
因此,津贴金额与个人原来月工资、缴费基数不完全相等,并不能单凭差额认定单位少缴或多缴。应先确认比较的是月标准还是一段期间的待遇总额,再核对采用的年度和单位口径,避免拿不同时间长度的金额直接比较。
积分核对看参保事实,不用津贴替代
上海领生育津贴后积分社保记录怎么核对?把待遇所属期间、单位实际参保月份和个人缴费基数分开核对,再对应真实劳动关系及积分要求。

建议按月份整理一份简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参保单位、个人基数、津贴享受期间及尚待解释的差异。它是与单位沟通的辅助记录,不是要求新增一份官方证明。失业妇女、灵活就业妇女的待遇条件另有规定,不能直接套用本文针对从业妇女的单位缴费处理。
积分审核仍会核实在沪工作及职工社保年限、基数和单位一致性,不能把享受生育待遇直接说成积分已经核定。涉及累计年限或基数倍数时,可继续对照社保年限与基数核对;先把产假期间的实际记录弄清,再讨论符合哪项指标。
常见问题
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单位可以暂停缴社保吗?
对通知规定的从业妇女,不能仅因领取津贴暂停参保。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下一年度基数只减去津贴金额就可以了吗?
现行通知同时要求剔除按规定享受的津贴和享受期限。应核对待遇所属期间与工资记录,由单位按适用规则计算,不宜只减金额而忽略对应期限。
津贴比原社保基数高,个人基数就应跟着提高吗?
不能这样推断。从业妇女津贴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计发口径,个人缴费基数另按规定确定,两者不能直接替换。
领过生育津贴,相关月份就一定能计入积分吗?
不能仅凭待遇领取作结论。应核实真实劳动关系、职工社保缴费月份、基数及单位一致性,再按对应积分规则审核。
官方依据
需要梳理自己的积分组合,可先使用上海知英居住证积分模拟器,或通过积分方案咨询核对申请材料。模拟结果用于初步自查,不能替代正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