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摘要:本科毕业和学位授予是不同事实。学位尚未授予时,应先按已取得的毕业学历和现有材料整理申请,不把预计授予、拟授予名单或学校通知填为已经取得学位;是否现在申报要结合其他积分条件核对。
上海知英政策内容组整理;官方来源核验日期:2026-10-26。具体办理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但学位尚未授予,不能在上海积分申请中填写“已取得学士学位”。可先按已经取得的毕业学历整理材料,将学位的现状单独记清。是否现在申请,应结合全部积分指标和申请条件核对,不能因为学校预计下批授予就把未来可能取得的材料提前计入。
先确认属于哪一种“还没有拿到”
“学位未授予”和“已经授予但证书尚未领取”不是同一情况。前者是授予事实尚未完成;后者需要确认学校正式授予日期、证书或验证材料的实际状态。学位尚未授予、证书待领取、证书遗失或验证信息暂未显示,应分别核对。状态不清时,可向学校负责学位事项的部门核对,避免仅凭同学说法判断。

把现有材料与待办事项分开
- 现有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应学历备案或认证材料,核对姓名、专业、学校和毕业时间。
- 教育经历:按教育类型整理学籍报告、登记表、成绩单及必要的前置学历材料。
- 待授学位:记录学校通知所说明的阶段和待办事项,不将其作为已取得学位证明。
- 其他指标:由本人和单位核对就业、社保及其他实际申报材料,重新计算当前条件。
这份分组用于避免混交材料,不表示每个人都要额外交一份“待授予说明”。是否需要说明、应提交什么,由单位向受理窗口确认。论文通过、课程完成或进入拟授予名单,均不能由申请人自行替代正式学位证据。

向学校问清后续事项,避免只等一个日期
可询问当前尚未授予的原因、本人是否还有需办理事项、下一步由哪个部门通知,以及正式授予后可以获取哪些文件。若仅有预计安排,应原样记录为预计,不能在申请表中改成确定日期。学校的批次安排并不等于积分审核完成时间,也不构成一定能在某个入学节点前获批的保证。

实际取得学位后再核对是否调整
后续真正取得学位,应重新核对学位证书及对应验证材料,并由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询问是否需要补充当前申请或另行调整。积分实施细则规定,持证人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不能认为学校完成授予后积分会自动变化,也不要自行重复提交多份互相矛盾的申请。

当前分值与材料区别可见本科没有学位时怎样核对积分。需要比较现在申请和取得学位后调整的材料差异,可通过上海知英咨询入口说明毕业、授予两个状态。依据核实指南与积分实施细则,核定结果以主管部门办理为准。
常见问题
学校已公布拟授予名单,可以填已取得学位吗?
尚未正式授予时不能这样填写,应先向学校确认实际状态,并按已经取得的材料申报。
一定要等到学位授予后才能申请积分吗?
不能一概而论。应以当前已取得材料核对全部申请条件与分值,再决定申报时点。
学位取得后,原积分会自动增加吗?
不能这样假定。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官方依据
- 教育背景核实服务指南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1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41号)
需要梳理自己的积分组合,可先使用上海知英居住证积分模拟器,或通过积分方案咨询核对申请材料。模拟结果用于初步自查,不能替代正式核定。